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的公告
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的公告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其中,再次强调要规范就业工作管理,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格教育部遵守“四不准”要求,请各学院、研究生部严格落实执行。
就业处
2019年3月
终审:gxxdjyc001